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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研究报告:普华永道-汽车行业防疫应变系列之一:行业应关注的四大税务和法律问题-200403

行业名称: 汽车行业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20-04-03 15:41:54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廖仲敏,任颖麟,陈志希
研报出处: 普华永道 研报页数: 6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860 KB 分享者: JAM****06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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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疫情危机促使汽车行业诸多从业者与管理者重新审视和规划汽车行业的中长期发展,从而加速推动行业变革。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普华永道汽车团队的防疫应变系列从税务和法律、交易并购以及车联网等方面与大家具体探讨汽车行业如何转危为机。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本篇主要探讨税务和法律问题,希望对汽车产业链的从业者有所启发和借鉴。
  如何管理疫情对合同义务造成的影响
  以对于疫情爆发之前签署仍然需要履行的合同,汽车厂商应当关注其合同义务是否因为此次疫情会被触发或扩大,以及如何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大多数汽车生产商和零部件供应商签署的采购、销售和供应合同中都有相应的不可抗力的内容。中国法对于关于不可抗力有比较明确和详细的法律规定,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立法和司法部门最近的表态中不难看出,新冠疫情已具备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的三个主要特征。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中国法还是国外惯例,不可抗力并非直接免除义务方责任,或导致合同解除,除非当事方另行约定。
  但是,如果中国境内整车生产商或零部件制造商向境外提供零部件,相关合同不一定适用中国法。而其他国家的法律,强调的往往是所发生事件是否超出了“相关方的(合理)控制”,并不强求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同时具备。何为不可抗力以及如何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分配风险和损失,取决于当事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列举“瘟疫”或“传染病”,则主张受不可抗力影响从而要求免责的一方需要进行相应举证。
  从税务角度,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损失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实践操作中,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需要相关的合同和受灾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确认,以支持损失的抵扣。因此,建议若疫情造成损失,企业应在审阅有关合同条款和损失证明方面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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