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名称:旭光高新材料 | 股票代码:00067.HK | |
研报类型:(PDF) |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 |
研报大小:371KB | 分享时间:2019-09-30 18:37:00 |
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臨時清盤中)(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7)二零一九年中期報告1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臨時清盤中)二零一九年中期報告目錄頁次公司資料2業務及財務回顧3獨立審閱報告13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5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16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17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18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192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臨時清盤中)二零一九年中期報告公司資料董事會執行董事張志剛先生(主席)張大明先生(行政總裁)石健平先生公司秘書無共同臨時清盤人SimonConway先生蘇文俊先生莊日杰先生審核委員會委員無提名委員會委員無薪酬委員會委員張志剛先生合規委員會委員張大明先生獨立核數師國富浩華(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香港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股份過戶登記總處ApplebyTrust(Cayman)LimitedCliftonHouse,75FortStreetP.O.Box1350,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註冊辦事處註明PwCCorporateFinance&Recovery(Cayman)Limited收POBox258,4thFloor18ForumLaneGrandCaymanCaymanIslandsKY1-1104香港總部及主要營業辦事處香港中環太子大廈22樓股份代號673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臨時清盤中)二零一九年中期報告業務及財務回顧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臨時清盤中)(「本公司」)謹此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報告期間」)之報告連同未經審核財務報表。
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及清盤聆訊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開曼群島大法院(「大法院」)提呈清盤呈請將本公司清盤。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尋求委任本公司清盤人之傳票已向大法院存檔。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之聆訊上,大法院頒佈法院命令委任蘇文俊先生、莊日杰先生及DavidWalker先生為本公司之共同臨時清盤人,以及頒佈另一命令將清盤呈請之聆訊押後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之押後聆訊上,清盤呈請獲進一步押後至待定日期。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大法院作出另外命令,以解除DavidWalker先生以共同臨時清盤人身份履行任何進一步職責的責任,並由SimonConway先生接替。
於委任本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臨時清盤人」)後及根據於命令中賦予臨時清盤人之權力,臨時清盤人已向相關方(包括本公司董事及主要僱員、銀行及核數師)以及於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之辦公室及業務之實地考察取得本公司之資料、賬冊及記錄。
臨時清盤人已尋求識別及保障本公司任何資產(包括香港辦公場所)、擁有香港有限之賬冊及記錄、要求董事提供財務狀況以及尋求將銀行結餘轉讓至臨時清盤人之指定賬戶。
本公司重組本公司股份暫停買賣股份已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五十六分起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暫停買賣。
首次復牌條件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聯交所通知本公司,已向本公司施加以下復牌條件(「首次復牌條件」)以進行本公司股份之恢復買賣:(a)刊登公告回應GlaucusResearchGroup之Glaucus報告及EmersonAnalyticsCo.,Ltd.之Emerson報告內提及的指控,以及披露市場評估本公司最近期經營及財務狀況所需之一切重大資料;(b)刊發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規定之所有尚未公佈之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核數師發表含保留意見的關注事項;及(c)證明本公司具備上市規則第13.24條項下之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價值。
本公司亦須於復牌前遵守上市規則及於香港及其註冊成立地點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
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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